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绩溪县新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绩政〔2015〕97号)精神,绩溪县新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了《绩溪县2015年度新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方案》(研究稿),经县新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将绩溪县2015年度新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16年4月1日起至4月7日止。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请以电话、邮件、信件、来访等形式向绩溪县新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县经信委):8156302、8156306。
附:绩溪县2015年度新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方案。
绩溪县新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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