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规划期限
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2、规划范围
二、历史文化名村特色与价值评述
依山傍水、天人合一的传统村落格局
徽派经典、特色鲜明的总体风貌与街巷格局
历史悠久、种类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
三、保护区划及要求
1、核心保护区
范围划定:包括槐溪河与整个村庄聚落,西起北山桥以北,东到百岁坊遗址,北和南都到山脚线以上10-20m等高线。面积13.6ha。
保护要求:所有历史建筑及历史环境要素严禁拆除、破坏,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建筑高度要求:屋脊高度不超过9米,檐口高度不超过6.5米。
2、建筑控制地带
范围划定:西起北山桥以北农田地带,东至百岁坊遗址,北到象鼻山北麓,南到狮子峰南麓。面积22.6ha。
保护要求:所有历史建筑及历史环境要素严禁拆除、破坏,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建筑高度要求:屋脊高度不超过12米,檐口高度不超过9.5米。
3、环境协调区
范围划定:冯村范围内除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其它范围。
控制要求:所有历史建筑及历史环境要素严禁拆除、破坏,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保持山体田园的自然景观,允许在适当的位置进行适度建设。建筑高度要求:屋脊高度不超过12米,檐口高度不超过9.5米。
四、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内容及要求
1、自然环境
内容:山体、风水地、水系、农田
要求:封山育林,护山体边界线。保护风水地的绿化景观,禁止一切建设行为。保护水系的河岸、走向和断面,严禁覆盖、改道、堵截、填埋现有水系,定期疏浚河渠,保护古井、古桥。保护基本农田,维持生态平衡,拆除影响田园景观的建构筑物。
2、聚落环境
内容:原有的村庄聚落形态,历史街巷与开放空间、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环境要素等。
要求:保护结构形态,建设活动以不破坏村庄原来的聚落形态与风貌特色为前提。保护街巷格局,维持街巷尺度,延续里面形式、材料和工艺。保护屋前空地、林地、菜园地,保持原有功能和风貌,禁止建设。文物保护单位按相关要求执行保护。历史建筑保护严格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进行保护。环境要素的保护要求参照历史建筑保护要求执行。
3、非物质文化
内容:传统习俗、传统工艺及土特产品和传统文学。
要求:分级保护与管理,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保护工程专项资金。
4、建筑保护及整治模式
综合考虑现状建筑风貌和建筑质量的评价,把建筑分类保护和整治方式相应地分为六类:
(1)对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要依据文物保护法进行严格保护。包括省县级文保单位和“三普”文物登记点。保护建筑面积约为1129m2,约占总建筑面积的2.7%。
(2)对历史建筑,应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关于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进行修缮。修缮建筑面积约为6901m2,约占总建筑面积的16.7%。
(3)对于与保护区传统风貌协调的其他建筑,其建筑质量评定为“好”的,可以作为保留类建筑。保留建筑面积约为8748m2,约占总建筑面积的21.2 %。
(4)对于与传统风貌不协调或质量很差的其他建筑,可以采取整治、改造等措施,使其符合历史风貌要求。整修改造建筑面积约为24103m2,约占总建筑面积的58.4%。
(5)质量过差的,或严重破坏整体风貌且不易整治的其他建筑,应予以拆除。拆除建筑面积约为366m2,约占总建筑面积的0.9%。
(6)原则上不支持重建,确因规划需求的,对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进行拆除重建。对烧毁或严重破损的传统建筑,根据需要按历史原貌进行重建恢复,维护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完整性。
五、人口与空间规划
1、定位
徽派建筑风格鲜明,历史遗存丰富,兼具生活居住、文化展示和旅游休闲功能的历史文化名村。
2、人口规模预测
规划期末人口为688人。
3、空间结构
冯村历史文化名村的整体空间结构为一轴、两带、三区。
一轴——村落空间发展轴:依托大街,东西向贯穿村庄聚落。轴线两侧房屋排列有序,聚集了冯村的大部分精华古建筑和古牌坊,是冯村生活和旅游的主要功能轴线。
两带——两条山林景观带分别分布在村庄聚落的南面和北面,组成了村落的景观界面。
三区——
历史文化展示区:历史文化要素丰富集中,建筑布局紧凑,是体验传统历史最主要的区域。包括龙门桥以西的村庄聚落和公共空间。
乡村生活区: 建筑排布密集,巷陌交错,具有丰富多变的街巷空间。包括从百岁坊遗址到龙门桥的村庄聚落和公共空间。
田园风光区:较为集中的农田区域,展现传统乡村原汁原味的田园风光。
4、土地利用规划
维持居住主要功能,适当增加文化展示及旅游服务功能。
5、道路交通规划
公路:1条,冯浩线,连接省道217通往长安镇和绩溪县城。
干路:1条,道路断面宽度为3m,可通行机动车。
一级巷路:2条,分别为大街和小街,古村落内部主要巷道,在旅游组织中也作为主要游线。道路断面宽度为1.5~2.5m。
二级巷路:共40多条,村落内其余的巷路均为二级巷路,在旅游组织中作为次要的游线。道路断面宽度1~1.5m。
分期逐步实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和资金等外部条件,制定近、远期计划,区分轻重缓急,稳步推进。
1、近期(2016-2020年)
保护方面,对保护要素进行公布、挂牌;对破损的历史建筑进行及时抢救与修缮,对重点地段进行保护与改造,道路改造工程及时推进。根据保护规划梳理管理机制;严格控制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开展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
旅游发展方面,积极开展旅游设施建设。
2、中期(2021-2025年)
保护方面,对村落环境进行整治与改善,包括植树造林、河道清淤、开放空间整治、拆违、建设游客中心等。
旅游发展方面,在环境整治的基础上考虑发展乡村旅游,包括旅游主题策划、旅游管理机制建设、景点建设、配套设施建设等。
3、远期(2026-2030年)
保护方面,建立民居修缮计划并认真执行,逐年推进;建立古村落遗产保护监测制度,由绩溪县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进行定期检查,由景区管理处负责自我完善。
旅游发展方面,加大乡村旅游宣传,同时控制旅游人口容量,将冯村的旅游定位为高品质的乡村休闲游;对旅游发展的各方面进行严格监管,保证旅游品质,让冯村的旅游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
公示公告
《安徽省历史文化名村上庄—冯村保护规划之冯村篇(2016—2030)》由中国联合工程公司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安徽省历史文化名村上庄—冯村保护规划之冯村篇(2016—2030)》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方式为冯村公示栏、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
方案公示期限:方案公示30个工作日,自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6月1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规划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2016年6月15日下午5:30前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绩溪县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63-8155520
电子邮箱:jixiguihuaj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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