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要闻 > 通知公告

绩溪县城镇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09 15:23 来源: 浏览:
【字体大小:

根据工作需要,2016年绩溪县城镇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面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2016年绩溪县城镇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详见《2016年绩溪县城镇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凭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2016年绩溪县城镇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76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5月26日(不含双休日) 。

2、报名地点:绩溪县住建委四楼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许海燕

联系电话:0563-816797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统一集中报名方式。

4、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16年绩溪县城镇化开发投资有限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近期免冠正面照片2张:

(3)《有效身份证》(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面试)、《户口本》、《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如有相关资质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程序,并通知报名者。

6、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小于3:1.报名人数不足3:1的,经研究同意后可放宽。

(二)面试

面试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商议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聘用签订合同

考察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聘用人员。

合格人员聘用后,应服从用人单位管理,一旦录用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职业,2个月后经考核合格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县城镇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合同期满,公司与聘用人员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每月工资不少于2000元,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社会保险待遇。

七、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绩溪县城镇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5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