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6〕6号)和省农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皖农合函〔2016〕471号)精神,2016年国家示范社宣城市按照行业归属分配我县名额2家(其中:林业1家、供销1家)。我委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经与县林业局和供销社共商,并于2016年6月7日上午召开了会商会议,征求县发改、财政、税务、市监、银监等部门意见,拟推荐绩溪县徽仙山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林业)和绩溪县滨川茶业专业合作社(供销)为候选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5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农委经管股反映,联系电话:0563-8158011。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