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旅游接待服务水平,积极打造“世界级文化旅游目的地、中国最佳休闲养生目的地”,决定在美食文化旅游节期间举办绩溪县“最美导游”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引进、发现、推出一批诚实守信、乐于奉献、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导游员,展示他们的职业美、品德美、行为美,树立导游群体的良好形象,为广大导游展示才干提供平台。
二、参评对象
1、全县持有国导证的在岗导游人员、A级景区讲解员;
2、有意前来我县工作的导游、讲解员;
3、热心宣传推荐我县旅游的工作者。
三、参评条件
1、品貌端庄,思想道德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执业、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事迹感人、群众公认。
3、热爱旅游工作,具有丰富的知识涵养、娴熟的业务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行业管理。
4、实践经验丰富,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应变能力、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5、符合上述条件,并在下列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一是受到市级以上部门表彰的;二是先进事迹被市级以上媒体广泛报道,在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的;三是长期从事导游工作,在平凡的工作生活中有“感动”元素的。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6年6月15日前,制定发布《绩溪县“最美导游”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16年7—8月,参评人员报名,9月初县文化旅游发展领导组确定20名初步候选人。
第三阶段:2016年9—10月,集中宣传候选人情况,发动群众进行网络投票评选。
第四阶段:2016年10月底,县文化旅游发展领导组结合网络投票结果,进行审议评选,确定10名绩溪县“最美导游”。
第五阶段:在中国·绩溪美食文化旅游节开幕式上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证书。
五、报名及评定方式
1、所有参评人员实行个人自愿报名,报名时需上交《绩溪县“最美导游”报名表》(见附件)、个人事迹材料(均一式两份)和近期工作或生活照3-5张(像素1024*768以上)。县内导游讲解员报名表需工作单位签署意见,有意来我县工作的导游、讲解员报名时还需同时提交来绩工作意向书,热心宣传推荐我县旅游工作者报名时还需提交在国内有关媒体公开发表的署名文章、图片等资料。报名材料均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
2、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信件报名两种,报名地点县文旅委旅游管理股(联系人:邵芳菲,8162954,县行政办公中心C212室)。
3、初步确定候选人产生后,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发动群众进行评选,经县文化旅游发展领导组进行审议确定正式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绩溪县10名“最美导游”。
六、评选组织
绩溪县“最美导游”评选活动在中国·绩溪美食文化旅游节领导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文旅委负责实施。
附件:绩溪县“最美导游”报名表
绩溪县文化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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