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2016年度小型工程项目供应商库会员征集公告
为提高招标效率,节约招投标成本,根据《绩溪县小型工程项目招标简易操作规则》(绩政办〔2016〕34号)规定,现就征集我县小型工程项目供应商库会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建小型工程项目供应商库类别及资格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4、园林绿化施工类: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以上建筑、市政、装修装饰、园林绿化供应商须是注册地在绩溪县或已在绩溪县注册分公司满二年。(截止到2016年7月8日)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6、公路工程施工类: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二、申请入库的企业必须符合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非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
2、信誉良好。
(1)水利类的供应商应为企业信用档案必须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达到A级及以上等级。
(2)公路类的供应商应是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信用评价达到A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三、申请入库的供应商必须携带的资料
1、绩溪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申请表;
2、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3、投标诚信承诺书;
4、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及基本情况一览表;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入库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证明原件。
7、水利类、公路类的供应商需提交信用评价等级证明资料。
以上携带资料不齐全或是不符合要求的,不列入备选企业。
四、征集程序
1、申请时间及申请资料递交地点。
申请时间:2016年7月 8 日至2016年7月 14日(节假日除外)。
资料递交地点:绩溪县公管局。
2、资料审核:县公管局对提交的原件及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备选企业,经行业监管部门审核。
3、对外公示:对审核通过的备选供应商通过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4、签订合同:县公管局与通过审核的备选供应商签订入库合同,分类建立绩溪县小型工程项目供应商库。
5、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卫 胡红莲 联系电话:0563-8173108
绩溪县公管局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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