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绩溪县小型工程项目招标简易操作规则》(绩政办〔2016〕34号)规定,县公管局通过发布征集公告,对我县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
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等6类供应商库进行了公开征集,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经县公管局初审、行业监管部门审核,产生如下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现予以公示。(详见下方附件。)
公示期限: 2016年7月25日------2016年7月29日
有关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征集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公管局提出。异议函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署明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反映的情况和内容应真实可靠,并提供相应证据。
绩溪县公管局,联系电话:0563-8173107,
0563-817310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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