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省绩溪县华宇防火滤料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只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只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安徽省绩溪县华宇防火滤料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银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省绩溪县华宇防火滤料有限公司投资 100万元,在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产300万只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线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大气:本项目建成运行后,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烟尘。脱蜡过程中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再经排气筒达标外排。
2、废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外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经隔声措施及距离衰减后达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边角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由企业回收利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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