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区中小学2016年起始年级招生和非起始年级转学工作,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县2016年城区中小学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起始年级新生入学报名和非起始年级转学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足龄、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计划招生,严格遏制大班额的原则。
3、坚持户籍、住房“两证”齐全优先的原则。
二、办学规模
1、小学:实验小学6个班、桂枝小学7个班,华阳镇中心小学3个班(标准班额46人)。
2、适之中学西校区和东山校区共16个班(标准班额50人)。
三、学区划定
今年继续执行绩政办[2009]86号《关于印发绩溪县城区小学、初中划片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所划定的各校招生区域。
四、小学一年级入学须知
1、入学年龄: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报名时家长根据列表对应类别携带材料到对应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时间:2016年8月23—24日。
户籍 |
类别 |
登记学校和提供材料 |
备注 |
华阳镇户籍 |
父母有固定住房的适龄儿童 |
到住房所在区片学校登记审核,学校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提供材料:户口簿、住房“两证”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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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无固定住房的适龄儿童 |
到华阳镇中心小学就读。 提供材料: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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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华阳镇 户籍 |
临溪镇孔灵行政村的适龄儿童 |
到桂枝小学登记审核,学校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提供材料:户口簿、房产“两证”、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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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城区有固定住房的适龄儿童 |
到住房所在区片学校登记审核,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提供材料:户口簿、住房“两证”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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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来绩投资商和现役军人的适龄儿童 |
到住址所在区片学校登记,学校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提供材料: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企业代码证、营业执照、实际投资凭证、工资花名册、军人证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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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城区务工的适龄儿童 |
到教体局普教科登记审核,并供选择一所意向学校,最后若所选意向的学校有招生空额,且供大于求时,可直接发放意向学校入学通知书;若所选意向学校有招生空额,但供小于求时,则家长于8月25日上午9:00到青少年活动中心会议演出室参与电脑随机派位,确定产生入学意向学校学生名单。未选中的适龄儿童或意向学校无招生空额不再另行选择,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学校就读(当场公布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提供材料:务工合同、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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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提供的审核材料必须是原件,同时留下复印件、联系电话。住房认定必须是“两证”原件,或购房合同、缴费正式发票,2016年元月1日之后迁入的户口不予认可。 |
4、报名期间,教体局安排专人到所在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审核。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私自接收非本招生区域的学生,否则给予相应处分。
五、初中一年级入学须知
1、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城区小学毕业生携带入学通知书、小学毕业证书、房产证等相关证件,于8月25、26日按照家庭住址所划区片到适之学校的西校区或东山校区登记报名。
2、临溪、瀛洲中心小学毕业生按照各自意向到适之学校西校区或东山校区报名。
3、其它非城区小学毕业生要求到城区初中就读的,按照正常的转学程序办理。
六、转学须知
1、小学非起始年级和初中学生要求到城区学校就读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交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调查核实,符合转学条件之一的:(1)华阳镇户口的;(2)城区有固定住房的;(3)父母在城内务工的(提供务工合同和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由转出学校校长审验签字、学校盖章后,交教体局分管领导按有关规定审核,并根据城区学校各年级班级缺额情况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入学。
2、下学年为毕业班的学生以及城区学校之间不予转学。
3、县外来绩投资企业业主、军人等子女要求转学的,凭有关证件在有空额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入学。
4、返乡务工人员子女要求转学的,原则上到户籍所在地入学,若要求入城区就学,城区有固定住房的且住房所在区片学校年级有空额时可就近安排到区片学校入学,无空额时可安排到定点学校入学。
5、非起始年级办理转学手续时间:8月28日-8月31日。
未尽事宜请到县教体局普教科咨询。电话:8169083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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