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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严格执纪监督问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4 16:25 来源:县纪委、监察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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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加压,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现就严明两节期间纪律要求、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三十条要求和县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各项纪律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廉洁意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坚持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以上示下,率先垂范。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纪委再次严明以下纪律要求: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款赠送月饼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转嫁费用,严禁赌博,严禁借换届之机拉票贿选。

二、深入查纠“四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期、多发期,全县各级党组(党委、党工委)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三十条要求和县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巩固深化“酒桌办公”等专项治理成效,深挖潜入地下的不正之风。要铁面执纪,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从严从重处理;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力震慑。

三、严肃责任追究。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严肃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安徽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三十条要求和县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突出的,坚决实施“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还要追究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四、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宣传纪律要求。要创新监督举报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进行举报。要加强对“四风”方面网络舆情监控,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对两节期间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让群众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

“两节”期间,各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督检查及典型案件查处曝光情况,请于10月8日下午下班前书面报至县纪委监察局(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8153285,8162695;举报信请寄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网络举报请登录绩溪县纪检监察网(http://www.cnjxjw.gov.cn/)“网上举报”栏。

 

中共绩溪县纪委

绩溪县监察局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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