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6年11月我局对9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12月2日-2016年12月8日(共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绩溪县环保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环管[2016]164号 |
2016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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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年产1000 万件(套)通信、智能电力配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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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6日 |
3 |
绩溪县扬之河、翚溪河污水干管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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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5日 |
4 |
水关圳、大宁渠疏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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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5日 |
5 |
年产 1.2 万吨不锈钢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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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5日 |
6 |
年产8000吨不锈钢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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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5日 |
7 |
年产12000 吨不锈钢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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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5日 |
8 |
年产 4000 吨不锈钢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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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5日 |
9 |
年产8000 吨不锈钢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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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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