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委《2016年省级农业财政项目实施指南》和《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四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对我县2016年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进行公示,并将组织公开竞争申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绩溪县2016年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
二、项目资金及资金投向:
1、项目资金。项目资金52.2万元,择优选择3个项目实施单位,每个项目支持10-20万元。
2、项目资金投向。资金主要支持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瀛洲镇),围绕全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开展示范区生态循环建设。重点用于温室大棚、生物防治、水肥一体化等节约型设施农业建设和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鼓励开展特色农产品绿色、有机、无公害三品认证。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建设车间厂房、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和大型设备以及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示范区建设无关的支出。
三、申报主体条件:资金实施主体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单项项目。
四、公示时间:2016年12月6日至16日,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于公示期间申报,提交省级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标准文本及相关证明材料3份,逾期不再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交农委产业化办。
五、联系人:范风华,联系电话:8158007邮箱:jxcyk@163.com
绩溪县农业委员会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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