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绩溪县人民医院等14家单位药房为“规范药房”的公告
经绩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绩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现场验收,确定绩溪县人民医院等14家单位的药房为“规范药房”,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绩溪县人民医院;
2、绩溪县中医院;
3、绩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绩溪县华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绩溪县上庄镇中心卫生院;
6、绩溪县长安镇卫生院;
7、绩溪县临溪镇卫生院;
8、绩溪县金沙镇卫生院;
9、绩溪县扬溪镇卫生院;
10、绩溪县板桥头乡卫生院;
11、绩溪县瀛洲镇卫生院;
12、绩溪县伏岭镇中心卫生院;
13、绩溪县家朋乡中心卫生院;
14、绩溪县荆州乡卫生院。
绩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绩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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