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县纪世山宝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绩溪县山核桃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11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绩溪县山核桃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绩溪生态工业园区特色农产品加工园
建设单位:绩溪县纪世山宝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生态工业园区特色农产品加工园,总投资2500万元,年加工山核桃3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护对策措施:
1、大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分为锅炉废气。锅炉燃烧烟气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30m高烟囱达标排放。筛选工序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漂选、煮制、设备清洗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待具备接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条件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工业污水收集管网。
3、噪声:合理布局,优选设备,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有不合格山核桃籽、核桃壳、废包装材料、锅炉炉灰、水膜除尘渣、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不合格山核桃籽、核桃壳和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锅炉炉灰、水膜除尘渣、污水处理污泥和废包装材料综合利用。
相关部门意见:绩溪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16]78号)文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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