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 2016年12月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作出验收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1月22日~2017年1月28日(共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绩溪县环保局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安徽应升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不锈钢管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环函[2016]71号 |
2016年12月9日 |
2 |
不锈钢项目二期连铸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环函[2016]77号 |
2016年12月15日 |
3 |
关于安徽省绩溪鹤鹏铸造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阀门配件及1500吨汽车、机械配件生产线项目竣工公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环函[2016]78号 |
2016年12月20日 |
4 |
关于安徽绩溪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绩溪县X086县道改线及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环函[2016]83号 |
2016年12月31日 |
5 |
安徽中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件中高档拉链头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环函[2016]84号 |
201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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