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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08 15:14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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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绩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绩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协管员

二、招聘计划:5名

三、招聘条件:

(一)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视力均在1.0以上,身体健康,能适应执法一线艰苦岗位工作需要;

(二)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之后出生),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年龄38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三)同等条件下,具有三年以上机动车驾驶经验者优先;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服从管理,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事项能力。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绩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报名。

也可通过网上报名,填写《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登记表》电子表格,以及本人照片、相关证件的电子资料,通过QQ邮箱:1553730890@qq.com发送至我局办公室。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3月17日止。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六、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

资格初审:

办公室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

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城市管理相关知识测试(60分)和综合素质测试(40分),考试内容为:《安徽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知识,以及对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的考察。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与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和百分制计分法。

总成绩计算方式: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笔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查:招聘单位对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其它原因而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替补,并按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审查。    

八、聘用及待遇:

体检、资格复查合格,经试用(试用期1个月)能适应岗位工作的人员,由绩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实行月薪制,并按有关政策办理社会保险,年总收入在3万元左右。     九、本公告由绩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绩溪县华阳镇扬之北路83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联 系 人:洪昊

联系电话:0563-8150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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