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徽洋车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万台套新能源电动汽车后桥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绩溪县徽洋车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年产4万台套新能源电动汽车后桥生产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4万台套新能源电动汽车后桥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绩溪县徽洋车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址: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祥云路16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县生态工业园区(祥云路16号)绩溪县东南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厂房8000平方米,厂区内建标准化车间8000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建成年产4万台套新能源电动汽车后桥生产线。
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为57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527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绩溪县徽洋车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总
联系电话:0563-815336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乙字第2112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55—2309520
E-mail:59752604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评价技术导则、项目工程设计资料等,进行工程分析,对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选址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做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①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②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③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④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域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②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③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质疑;
④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请于公示发布10个工作日内提交您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单位:绩溪县徽洋车桥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