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绩溪县永峰玻纤厂保温防火材料加工项目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调查和监测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环保局A121办公室。
一、公示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
二、联系电话:0563-8166993 传真:8166993
三、通讯地址: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A121办公室
四、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保温防火材料加工项目
建设内容:该项目实际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阻火袋与阻火包加工线等主体工程,仓库区与包装区等辅助工程,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化粪池等环保工程。
建设地点: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安徽省绩溪县永峰玻纤厂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银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绩溪县环境监测站
五、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管理情况。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装袋、边角料及生活垃圾等。项目废包装袋、边角料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及管理情况。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配料和人工搅拌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企业采用加强通风、降低人工搅拌强度等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浓度。
六、 验收监测结果
绩溪县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进行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验收监测表》表明:
(一)生产工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日期为2016年2月14日~15日。监测期间,其生产负荷符合75%以上生产负荷的工况监测条件,各生产和环保设备运行正常。
(二)废气部分: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
(三)噪声部分: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安徽省绩溪县永峰玻纤厂保温防火材料加工项目各项环保手续完善,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
绩溪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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