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清凉峰路延伸段(龙川大道至锦屏路)道排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3月22日-2017年3月28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清凉峰路延伸段(龙川大道至锦屏路)道排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是清凉峰路延伸段,起点与龙川大道相交,终点与锦屏路相交
建设单位: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
建设项目概况:清凉峰路延伸段(龙川大道至锦屏路段)道排工程,道路全长586m,路幅宽度22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机动车道为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为30km/h,项目总投资估算3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7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护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
废气:主要是扬尘,落实《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合理堆放筑路材料,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场地设置围挡、防尘网等,定时洒水降尘。
废水:砂石料、车辆冲洗废水隔油、沉淀收集后回用不外排。优化施工工艺,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拦挡、排水、覆盖、堆场地面防渗等防护措施。
固体废物:设置固体废物临时堆场,废弃土方以及剥离保存的表层土用于复垦和绿化工程;拆迁建筑垃圾运送至建筑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优选低噪音设备,合理选择施工方法、施工场界,加强施工期的噪声管理和防治。
二、营运期
废气:加强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严格控制装载物料洒落,加强道路两侧绿化。
废水:建设完善市政排水系统,加强雨水管网维护、管理,确保排水畅通。
噪声:加强行车管理,在路段、路中等处设交通标志;通过加强两侧道路绿化、设置减速带等措施防治噪音污染。
有关部门意见:(1)绩溪县发改委发改审批[2016]19号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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