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黄山石英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硅微粉生产线技改项目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调查和监测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环保局E101办公室。
一、公示时间: 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3日
二、联系电话:0563-8152579 传真8166993
三、通讯地址: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E101办公室
四、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20000吨硅微粉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内容:该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干法车间、干磨车间等主体工程,办公楼、维修间等辅助工程,成品仓库、辅助器材仓库、原矿石堆棚等储运工程,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布袋除尘器、化粪池、三级沉淀池等环保工程。
建设地点:绩溪县扬溪镇白街
建设单位:绩溪县黄山石英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安徽博信检测有限公司
五、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部分: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洗矿废水、球石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扬溪镇污水管网范围内;洗矿废水、球石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约200立方米)+絮凝处理后循环利用。
(二)废气部分: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车间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排气筒(环评要求配套4根排气筒,已建设3根排气筒(因干法工段暂时停用))高空排放。
(三)固废部分: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除尘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包装废料以及机修产生的废手套、废抹布、废机油。收集的粉尘经分级包装后作为成品外售;机修产生的废机油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卫生填埋。
(四)噪声部分: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公司优选设备、优化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
六、验收监测结果
安徽博信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验收检测表》表明:
(一)生产工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日期为2017年2月22日-2月23日。检测期间,其生产负荷符合75%以上生产负荷的工况监测条件,各生产和环保设备运行正常。
(二)废水部分:项目沉淀池废水各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沉淀池废水循环使用,检测期间不外排。
(三)废气部分: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干磨一、二、三车间球磨、筛分、分级、包装工序以无组织形式放散的石英粉尘,其污染因子为总悬浮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中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干磨一、二、三车间以有组织形式排放的石英粉尘,其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干磨一、二、三车间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和最高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四)噪声部分:厂界外西北、东北、西南3 个检测点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即昼间≤60 dB(A),夜间≤50 dB(A);厂界西南侧昼、夜噪声值在检测期间均超标,主要噪声源为风机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厂界南侧为扬之河、山地及溧黄高速,无敏感建筑物。
综上所述:绩溪县黄山石英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硅微粉生产线技改项目各项环保手续完善,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
绩溪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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