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县华阳镇溪马采石场《年产10万立方米采矿技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4月13日-2017年4月19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年产10万立方米采矿技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绩溪县华阳镇溪马村
建设单位: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绩溪县华阳镇溪马采石场属于小型露天非煤矿山,开采规模为10万立方米/年(约25万吨/年),开采方式仍为露天台阶式开采。技改完成后,矿区设计开采面积调整为0.0223平方公里,设计开采深度:+277 米~+230 米标高(+230米标高以下暂时不能开采),高差47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护对策措施:
1、大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和道路扬尘。粉尘,采取湿式凿岩,在采矿作业点、堆场、装卸点等产尘点设置喷雾洒水设施,破碎站布设在厂房内封闭式生产,物料输送环节采用封闭式输送廊道,破碎加工厂房内,给料口、出料口、运送带及其他扬尘点设置喷淋设施,定期洒水降尘,破碎加工粉尘收集经除尘设施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扬尘,运输车体覆盖,运输道路硬化、定期清扫和洒水,设立车辆进出口轮胎冲洗点和冲洗设备;物料堆场设置围栏、防风抑尘网,同时采取可移动洒水喷头洒水抑尘。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水、矿区汇水和生活污水。车辆清洗水设置二级沉淀池、回用水池,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矿区汇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用于周边田地施肥不外排。
3、噪声:优选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消声、减振、隔声及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确保厂界噪音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土石、除尘器粉尘、废机油和生活垃圾。废土石和除尘器粉尘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加强环境管理,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闭矿后建筑物拆除及土地整理,整治原有矿坑和恢复生态,矿山服务期满后对采场、工业场地、办公区、道路等进行全面复垦。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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