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宝盈家居有限公司《年产420万套(支)改性高分子聚合材料窗帘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5月11日-2017年5月17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年产420万套(支)改性高分子聚合材料窗帘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永强路1号
建设单位:安徽宝盈家居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皖欣科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生产改性高分子聚合材料窗帘420万套(支)/年,配套相应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主要为粉尘、非甲烷总烃和HCI。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除尘设施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再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造粒、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HCI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再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加强车间通风,确保厂界粉尘、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限值要求。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定期更换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定期更换废水一并经园区污水管网进绩溪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合理布局,优选设备,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有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原料袋、废包装纸、收尘灰、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品、收尘灰、原料包装袋、废包装纸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有关部门意见:绩溪县发改委(发改投资[2017]17号)文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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