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正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亿粒谷瑞德胶囊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19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年产1亿粒谷瑞德胶囊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宣城市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安徽正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总占地23.635亩,总建筑面积约16128平方米,年产1亿粒谷瑞德胶囊产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
1、大气:施工期大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采取堆场覆盖、设围挡、道路硬化、合理装卸物料、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密闭等措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
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优选低噪音设备,采取设置临时围档、施工设备隔声、消声等措施防治施工期噪音污染。
营运期:
1、大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粉尘自带粉尘收集装置和除尘机组处理后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加强车间地面和墙壁清扫,保持车间清洁,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用水。生活污水预处理后与设备清洗废水一起进入厂区自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
3、噪声:合理布局,优选设备,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有除尘机组收集的粉尘及过筛杂质、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等。生活垃圾、除尘机组粉尘及过筛杂质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综合利用。
有关部门意见:绩溪县发改委(发改投资[2016]154号)文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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