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特别是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征集3家综合实力强、服务质量优、遵纪守法、诚信执业、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的土地拍卖机构,建立经营性用地拍卖机构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存续时间2年以上且经行业年检合格,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具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认定的“A级拍卖资质”及以上拍卖资质;
(三)拥有从业资格人员至少3人,其中注册拍卖师1人(含)以上;
(四)具备相关土地拍卖经验,拍卖业绩良好,近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
二、工作内容
受绩溪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承办经营性用地对外公开拍卖工作(包括主持挂牌转现场竞价活动)。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拍卖服务费用每场次不超过18000元,现场竞价服务费用每场次不超过6000元。服务费用在拍卖(或现场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30日内支付。
四、报名时间及需提供资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有意向申请进入备选库的拍卖机构,请于2017年6月9日16时前将下列资料报送绩溪县国土资源局。
(一)书面申请(包括服务费用报价情况)及拍卖机构简介;
(二)拍卖机构人员构成、部门设置、主要规章制度、资产状况、执业业绩等基本情况;
(三)拍卖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拍卖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拍卖经营许可证、拍卖机构级别);
(五)从业人员资质(注册拍卖师情况);
(六)近期拍卖纪录及影响力较大的成功拍卖案例;
(七)符合行业要求的其他条件;
拍卖机构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不实,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上述材料原件核实后退回,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另含电子版一份)。报送材料恕不退还。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入围条件和标准,绩溪县国土资源局选择资信度高、经营规范、收费合理、服务优质的拍卖机构。如果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报名超过3家土地拍卖中介机构,按照服务费用报价由低到高选择3家;报价相同的,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二)如果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报名审核通过达不到3家的,按照审核通过数确定土地拍卖中介机构数。
(三)实行土地拍卖机构备选库动态管理,每三年调整一次,对不符合条件的或有违反规定的淘汰出库。
六、资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报送地点:绩溪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绩溪县政务新区会山路45号(绩溪县国土资源局三楼)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63-8159127
绩溪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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