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17年5月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6月2日-2017年6月8日(共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绩溪县环保局
2017年6月2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安徽省绩溪县向阳塑业有限公司废塑料再生造粒加工项目 |
环函〔2017〕75号 |
2017年5月27日 |
2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宣城石油分公司徽山大道加油站新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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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31日 |
3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宣城石油分公司伏岭加油站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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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31日 |
4 |
安徽省弘泰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套)通信、智能电力配件生产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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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31日 |
5 |
安徽宝盈家居有限公司年产420万套(支)改性高分子聚合材料窗帘生产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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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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