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17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公告
为做好我县2017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5〕6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及《安徽省2017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7年省教育厅分配我县4名计划,用于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的全科型教师,具体培养学校及招生计划见附件。
二、招考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
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学校组织和指导好初审合格的中考考生填报志愿。
(二)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绩溪县教体局会同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和培养院校共同组织。
(三)签订协议。签订协议工作由县教体局会同人社、编制、财政部门组织,培养院校协同参与。
(四)招考录取。2016年起,中考录取增设提前批次,我市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健全提前批次录取制度,开发与之相匹配的招生与管理系统。实施事权不变的原则,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市负责,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中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三、就业安排和履约管理
(一)通过定向培养的毕业生,毕业后由绩溪县教育等部门按照定向培养协议占编分配到指定的村小、教学点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二)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除退还其所享受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费用及缴纳50%违约金外,取消其公办教师身份,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政策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师资处:0551-62822080
宣城市教体局人事科:0563-3033021,3033022
绩溪县教体局人秘二股:0563-8169292
附件:绩溪县2017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培养学校招生计划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6月21日
绩溪县2017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培养学校招生计划
县(市、区) |
需求计划 |
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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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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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层次 |
本科层次 |
小计 |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亳州学院 |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小计 |
安庆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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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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