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绩溪县争创“中国天然氧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绩溪县争创“中国天然氧吧”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绩溪县委办公室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
绩溪县争创“中国天然氧吧”实施方案
为积极争创“中国天然氧吧”,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大力推进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根据中国气象服务协会《“中国天然氧吧”评选管理办法(试行)》(中气协发〔2015〕22号)精神和“中国天然氧吧”评选活动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文旅强县”发展战略,以“强化工作执行年”为抓手,不断夯实生态基础,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加快构建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工业、生态家园、生态文化体系,努力把绩溪打造成世界级文化旅游目的地和中国最佳休闲养生目的地。
二、总体目标
建立具有绩溪特色的区域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不断优化区域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各项指标达到“中国天然氧吧”验收要求。
三、主要任务
以生态、环境、气象监测、分析数据为基础,展开论证,安装负氧离子等相关设备。丰富旅游业态,提升服务水平,加快生态旅游目的地品牌建设。评价旅游气候及生态环境质量,发掘高质量的旅游憩息资源,大力倡导绿色、生态生活理念,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健康旅游。努力构建气候舒适,生态优良,配套完善,宜居宜游宜业的良好环境。
(一)气候条件优越,年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达“舒适”的月份不少于3个月;
(二)负氧离子含量较高,年平均浓度不低于1000个/cm³;
(三)空气质量好,年平均AQI指数不得大于100,一年中空气优良天数不低于70%;
(四)生态环境优越,生态保护措施得当、旅游配套齐全,服务管理规范。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7年3月—2017年6月)
对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各项指标进行梳理,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落实。由县政府向中国气象服务协会提出申请,并全面完成四个报告:气候背景条件分析报告,负氧离子状况分析报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报告,旅游配套情况及其它资源分析报告。申报资料应科学、准确、合法、有效,如有变更须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和变更文件;涉及相关数据监测、处理见附录《“中国天然氧吧”监测数据处理指南(试行)》。
(二)初审、复核与评定阶段(2017年6月—2017年9月)
1.中国气象服务协会依据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对当年申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告知评选委员会。
2.“中国天然氧吧”评选委员会组织复核组,开展实地复核。复核的内容和要求:
(1)听取申报单位对本地区相关情况的介绍;
(2)查阅前期文件、技术资料等;
(3)复核组按要求进行实地勘验;
(4)复核组向评选委员会提交复核报告。复核报告对整体复核情况做出“优”、“良”、“一般”三类评价,并提出是否推荐为“中国天然氧吧”的意见。
3.评选委员会通过审查申报资料、听取复核组汇报、综合评议,形成评定意见,最终评选出“中国天然氧吧”候选名单,报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审定。
(三)发布和授牌阶段(2017年10月)
经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审定后,对符合条件的地区授予“中国天然氧吧”称号,并颁发牌匾和证书,同时向社会发布。对获得“中国天然氧吧”称号的地区实行复查,定期检查、评估“中国天然氧吧”的情况。检查、评估工作自授牌之日起每三年组织一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绩溪县争创“中国天然氧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争创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和时序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形成分级管理、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争创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将争创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推动争创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工作举措。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争创指标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定人员、定任务、定进度、定时限,主动深入查找差距,完善工作举措,强力推进。
(三)强化资金保障。申报“中国天然氧吧”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并保障评选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多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争创“中国天然氧吧”的重大意义,及时总结争创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通过对争创活动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人人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
绩溪县争创“中国天然氧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德泉(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自水(县委副书记)
余祖海(县政府副县长)
胡红蔚(县政府副县长)
汪 逸(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穆鲜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章基稳(县政府办主任)
曹诚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高 勤(县环保局局长)
周道清(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林国富(县水务局局长)
许 斌(县林业局局长)
周 兵(县文旅委主任)
黄望军(县卫计委主任)
高 斌(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胡晓峰(县安监局局长)
熊长军(县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汪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章基稳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周兵、熊长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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