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地名公共服务,弘扬和传承优秀地名文化,提升城市口味,适应城区改造的需要,方便群众生活与交往,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和《绩溪县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有关地名命名更名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徽商大酒店至原农商行道路名称,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名原则
遵循遵循“尊重历史、照顾习俗、含义健康、内涵丰富、展示特色、好找好记、方便管理”原则,力求体现绩溪山水和人文特色的地名文化,突出内涵丰富性、文化的包容性。
二、征名要求
道路名称由“专名+通名”组成,如“来苏路”,“来苏”为专名,“路”为通名。
(一)专名采词规范
1、专名采词应符合地名管理法规有关命名更名规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命名,不以企事业单位及产品商标名称命名。
2、专名采词应反映所处区域的自然地理、历史、人文、时代特点,体现绩溪徽文化内涵。所选语词用词优美、含义高雅、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不用生僻字和字形、字音容易混淆的字。
(二)、此次征名活动需详细说明拟命名道路的理由及寓意。
三、具体事项
(一)征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8月15日18时(信件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
(二)投稿方式
1、邮寄征集:来稿请寄绩溪县华阳镇徽山大道民政局办公室。邮政编码:245300
2、网络征集:来稿发绩溪县民政局邮箱(jiximzj@126.com)。
四、评选办法
此次活动由绩溪县民政局承办。收集和汇总投稿资料后,将组织地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名称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最终确定的道路名称将在绩溪政府信息网、绩溪论坛、《今日绩溪》上予以公布。
五、注意事项
请应征者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附:道路名称征集表
提议名称 | 提名理由及寓意 | 提名人 | 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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