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绩溪县东部旅游带扶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8月2日-2017年8月8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绩溪县东部旅游带扶贫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县城老城区、家朋乡尚村、伏岭镇大障村、瀛洲镇仁里村、龙川村
建设单位:绩溪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包含景区环境改造、景观工程、河道清淤、景区道路提升、建设生态停车场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
1、大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污泥臭气。施工扬尘,严格落实《宣城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规定,采取堆场和运输车辆覆盖防尘布、洒水抑尘、道路硬化等措施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污泥臭气,采取加强淤泥堆场的管理,污泥堆场应及时覆土遮盖,及时恢复植被等措施减少污泥臭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3、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优选低噪音设备,采取移动隔声屏、加强管理等措施防治噪音污染。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河底淤泥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时外运,河底淤泥运输至划定的淤泥堆场,淤泥堆场及时进行生态恢复,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送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
1、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采取合理规划汽车进出停车场的路线,加强停车场周边绿化等措施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老城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市政污水管网,乡镇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中相关要求后回用于林地绿化灌溉。
3、噪声:合理布置停车场,在停车场车辆进出口设置减速、禁鸣标志,加强车辆管理和绿化等降噪措施等防治噪音污染。
4、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有关部门意见:绩溪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17〕72号)文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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