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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隐患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09 16:07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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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开展我县“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推进非煤矿山领域安全专项整治,2017年7月17日至7月19日,我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安徽省鑫盛达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绩溪县坤斌矿业有限公司胡家萤石矿等六家非煤矿山、尾矿库进行了安全生产现状“专家会诊”。专家组踏勘了矿山现场,查阅了企业安全生产软件档案资料,对照《检查表》逐项排查,根据排查结过编制了安全生产“专家会诊”报告,指出了矿山及尾矿库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和对策措施。为进一步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隐患的整改,经研究,现将本次我县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专家会诊”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公告如下:

(一)绩溪县塘塍石英矿业有限公司:

1、矿山主要运输道路尚未完全形成,必须抓紧完成整改。

2、未按设计要求形成开采作业平台。

3、主运输路面不平整,坡度较大。

4、+280临时排土场堆存的废弃土石影响下游环境。

5、露天开采境界内外按设计要求修筑的排水沟不完善。

6、运输道路、临时排土场等作业场所警示标志不全。

7、采矿平、剖面图未及时更新。

8、未按规定缴纳职工工伤保险和安全责任险。

(二)绩溪县白石尖石英矿业有限公司:

1、采矿证已逾期,未及时延续;两名安全检查工未持证,法定代表人程险峰未复训。

2、矿山未制定2017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3、开采平台+560m加快削顶;+550m现有工作面不规范,开采方向与设计不符。

4、矿山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要求及时更新;无培训计划,培训台账不规范;安全设施和装置维护校验记录不规范;应急演练记录不完善;开采现状图未更新。

5、矿山作业现场和重要设备缺少岗位风险告知牌,未向职工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和安全操作卡。                                                    

6、矿山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等危险区域以及矿区道路危险路段安全警示标志不全。

7、+550m开采作业推进方向不合理,目前形成的+550m作业平台应立即停止,改变推进方向;+550m上部形成高陡边帮,两侧顺山排放。

8、爆破记录不完整。

9、矿山主要运输道路路面不平整,局部道路参数与设计不符;道路内测水沟堵塞,清理不到位,外侧安全车挡不完善,路面高低不平,威胁行车安全。矿山设置的道路安全警示标志不足。

10、设备登记台账不规范;主要设备技术材料不齐全。                 

11、矿山未制定边坡专项治理措施,未制定滑坡应急预案;对采场工作帮、高陡边帮检查不及时,记录不全。                                    

12、临时排土场缺少现状平面图、剖面图。

(三)绩溪县安江萤石精粉有限公司尾矿库:

1、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调整未及时更新任命文件,尾矿工未按相关要求及时复训,缺少一名安全检查工。

2、企业未制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未按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培训计划不规范,培训记录不全;未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未按相关规定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尾矿库现场应急救援器材配备不足。

3、尾矿坝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监控中心无显示,未做到实时监测,记录不完善。

4、坝体未见浸润线观测系统。

5、坝体杂草丛生,未及时清除,坝体巡检不能到位。

6、A库取砂未按《安徽绩溪县安江萤石精粉有限公司尾矿库尾砂回采初步设计》回采尾砂且渣浆泵距坝体较近。

7、B库未能按设计要求做到坝前放矿。

8、尾砂堆场道路临空面一侧未安装防护设施并缺少安全警示标志。

9、对下游公路、农田情况及相关设施未制定相对应的安全措施。

(四)绩溪县龙川基础建设材料有限公司:

1、未制定2017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台账不完善。

2、开采现状图未更新,无采剥工程年末图;安全设备设施和装置维护和校验记录不完善。

3、矿山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爆破警戒范围内等危险区域及矿区道路危险路段安全警示标志不全。

4、矿山破碎系统除尘装置不符合要求,矿区粉尘污染较重,入料口安全车挡不能满足要求。

5、采场部分台阶未贯通;采场部分工作面不规范,不平整,应该靠帮而未及时靠帮。

6、露天矿边界栅栏和警示标志不足。

7、上下两台阶存在有设备同时作业现象;+230m作业平台不平直;采矿与剥离不平衡。

8、矿区主要运输道路局部水沟不畅通,外侧车档设置不规范、不到位;道路警示标志不全。

9、设备管理不规范,主要设备技术资料登记台账不齐全,主要设备运行、保养、检修记录不齐全。配电房周边杂草未清除,供电设施积尘较严重。

10、局部台阶高度、平台宽度不符合要求;采场东西两侧靠帮(剥离)未及时到位。

11、采场境界外围截排水沟修筑不完善,局部不畅通。

12、临时排土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完善;缺少临时排土场现状平面图、剖面图。                                            

(五)安徽省绩溪钨业有限公司金竹坑尾矿库:

1、该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注销;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2、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复训;特种作业操作证已过期。

3、坝体位移监测及浸润线观测记录不全,部分浸润线观测点监测数据不显示。

4、目前2号和3号泄洪溢流井处在接替阶段,洪水季节应做好两溢流井设施的正常有效衔接。

5、坝坡外杂草未及时清除。

6、尾矿库未按相关规定持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7、未见工伤保险和安全责任险相关记录。

(六)绩溪县坤斌矿业有限公司胡家萤石矿

1、提升绞车、钢丝绳、通风机、排水系统、空压机安全阀和压力表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检测。

2、 主提升绞车电控装置为淘汰设备。

3、 矿山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等危险区域安全警示标志不足;井下巷道路标及避灾路线指示牌不全。

4、 井下未及时测风。

5、 井下通风设施管理不规范,+430m平硐口缺反向风门。

6、 井下部分控制配电箱门损坏、有门无锁。

7、 地面压风机房、柴油发电机房缺少消防器材。

8、 单体设计文件和图纸不规范;井下废弃井巷封闭不规范,采空区封闭墙挂牌管理不到位。

9、+430m采场不规范,部分行人回风天井被堵塞,应立即整改。

10、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井下仪器仪表悬挂安装不规范(该公司安全隐患已基本整改完毕,专家组已于2017年7月20日现场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确认)。

我局已责令上述企业对隐患进行限期改正,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如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563——8158037)。

 

 

                                                 绩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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