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县安监局联合县农委、市监局、经信委、消防大队等相关职能单位,聘请同一名宣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家,根据绩溪县冰晶保鲜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关于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检查整改报告》(冰晶保鲜〔2017〕05号),对之前下发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绩)安监危化责改〔2017〕17号),逐一逐条、一一对照,开展了对该公司的隐患整改复查。经查,该企业已根据《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指出的隐患进行了整改,整改符合要求,现予以公告。
绩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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