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鼓励、引导建设单位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根据市环保局、财政局《关于同意向绩溪县增拨大气污染防治“以奖代补”资金的复函》(宣环函〔2017〕18号),拟安排我县增拨大气污染防治“以奖代补”项目(第二批次)奖补资金。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4〕2307号)文件要求,现将绩溪县增拨大气污染防治“以奖代补”项目(第二批次)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9月6日-9月20日。
公示内容如下,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绩溪县环保局,联系电话:县环保局办公室:0563-8166939;县环保局污防股:0563-8152055。
绩溪县增拨大气污染防治“以奖代补”项目
(第二批次)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企业 |
整治内容 |
拟安排补助资金(万元) |
1 |
绩溪县龙川浴室燃煤生活锅炉淘汰项目 |
绩溪县龙川浴室 |
燃煤生活 锅炉淘汰 |
2 |
2 |
灵川砖瓦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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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砖瓦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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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砖瓦土窑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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