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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燎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机械(电梯)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拟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7-09-18 06:35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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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燎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机械(电梯)配件项目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调查和监测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环保局101办公室。

一、公示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

二、联系电话:0563-8161179  传真8166993

三、通讯地址:绩溪县环保局101办公室

四、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50万套机械(电梯)配件项目

建设内容:该项目实际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冲一车间、冲二车间、绳轮车间、电泳车间等主体工程,办公楼、仓库等辅助工程,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污水处理站、袋式除尘器、集气罩等环保工程。

建设地点:绩溪县瀛洲镇燎原村

建设单位:绩溪县燎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皖欣科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安徽博信检测有限公司

五、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部分: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车间地坪冲洗水、漆雾净化废水、前处理车间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配套建设一套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为:pH调节—氧化反应—气浮—沉淀—SBR—外排。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内小溪,最终汇入登源河。

(二)废气部分:项目废气主要为抛丸废气、电泳废气、喷漆废气以及无组织废气。抛丸机配套建设袋式除尘器,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电泳车间配套建设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绳轮车间喷漆工序配套建设水喷淋+活性炭+过滤棉吸附装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对于无组织废气,企业通过增加收集效率,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等措施防护。

(三)固废部分:项目一般固废包括边角料、次废品、抛丸工序收集的金属粉尘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漆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油漆桶和废机油。边角料、次废品、金属粉尘收集后统一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绩溪县顺丰保洁服务部处置。危险废物分类贮存于约50㎡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废机油企业综合利用;废油漆桶由原厂家回收;漆渣、废活性炭、污泥交与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部分: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通过优选设备、优化布局,采取消声、隔声、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

六、验收监测结果

安徽博信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验收检测报告书》表明:

(一)生产工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日期为2017年8月25日-8月26日。检测期间,其生产负荷满足75%以上生产负荷的工况监测条件,各生产和环保设备运行正常。

(二)废水部分:外排废水中pH值范围和COD、BOD5、氨氮、SS、石油类五项监测因子日平均浓度值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废气部分:喷漆废气外排口检测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苯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所规定的限值要求;电泳废气外排口检测项目非甲烷总烃、二甲苯、苯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所规定的限值要求;抛丸废气外排口检测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所规定的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检测点的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苯的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噪声部分: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绩溪县燎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机械(电梯)配件项目各项环保手续完善,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

 

 

              绩溪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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