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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海宏置业有限公司《2016-28宗地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7-10-12 16:46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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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海宏置业有限公司《2016-28宗地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0月12日-2017年10月18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2016-28宗地房地产开发项目

    建设地点:绩溪县中王北路

    建设单位:绩溪海宏置业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晥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布置22幢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125329.9m2,配套建设设施用房、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施工期:

    1、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按照《宣城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有关规定,采取施工现场围挡封闭、场地运输道路硬化,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回填,外脚手架设置安全网封闭,加强裸露地表绿化等合理措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

    2、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避免施工噪音扰民。

    营运期: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护对策措施:

    1、大气:项目废气主要有油烟和停车场汽车尾气。油烟通过油烟暗道至顶楼排放,加强小区绿化,地下停车场采取机械排风等措施,减少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及加强绿化等措施防治噪音污染。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绩溪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17]24号)文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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