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县力达玻纤厂《年产6000吨玻璃纤维纱及玻璃纤维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0月23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玻璃纤维纱及玻璃纤维布项目
建设地点:绩溪县上庄镇开发区
建设单位:绩溪县力达玻纤厂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皖欣科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经过技术及设备改造形成年产6000吨铂金坩埚球法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线,主要产品有玻璃纤维纱、玻璃纤维布、短玻璃纤维。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护对策措施:
1、大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加强车间通风,确保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标。
2、废水: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后农田灌溉不外排。
3、噪声:合理布局,优选低噪音设备并加强设备保养,采取消声、隔音、减震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浸润剂桶、废玻璃纤维、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浸润剂桶作危废处理或由厂家回收;废玻璃纤维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有关部门意见:绩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绩经信[2017]48号文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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