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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10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2 14:43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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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17年10月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11月2日-2017年10月8日(共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绩溪县环保局

                           2017年11月2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安徽绩溪多利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瓶酱制品生产线项目

 

2017年10月12日

 2

绩溪海宏置业有限公司2016-28 宗地房地产开发项目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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