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绩溪县伏岭镇成功村鱼川中心村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8日-2017年11月14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绩溪县伏岭镇成功村鱼川中心村污水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绩溪县伏岭镇成功村鱼川中心村
建设单位: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太阳能微动力污水处理池、污水管网铺设及道路恢复工程、检查井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施工期大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采取设围挡,施工场地、材料运输及进出料场的道路采取洒水抑尘或者硬化措施,堆场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防治扬尘污染,淤泥及时运至污泥堆场,污泥堆场及时覆土遮盖及时绿化,防止臭气逸出。
2、废水:施工过程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作农肥。
3、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废气土石方和生活垃圾。废气土石方作回填、筑路使用,生活垃圾交予当地环卫系统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统筹安排施工时段,尽量将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非敏感时段,同时尽量控制多高噪声源同时进行,确保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大气:营运期的大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采取污水处理设施地埋式结构,周边进行种植绿化等措施,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2、废水: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削减村庄废水污染物,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
3、固废:项目建成运行后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和栅渣。污泥用作农肥;栅渣和生活垃圾交予当地保洁系统处置。
4、噪声: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风机、水泵等置于地下,采取隔声、减振,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有关部门意见:(1)绩溪县发改委发改审批[2017]122号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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