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宣安办〔2017〕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县安办《关于印发<绩溪县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安办〔2017〕42号),切实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推进辖区内和主管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作。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经信委(商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给各自辖区内企业。
绩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各生产经营单位可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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