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县康和高分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多功能环保节能型水性涂料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7日-2017年12月13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年产1500吨多功能环保节能型水性涂料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绩溪县康和高分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地点位于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年产1500t水性涂料。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护对策措施:
1、大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非甲烷总烃。配料、投料处置于密闭房间内,采用负压袋式收集除尘达标后再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包装工序置于密闭房间内,设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再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为设备清洗废水、生产车间地面保洁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设备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保洁废水经沉淀、净化处理后通过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粉尘、原料包装桶、原料包装、沉淀池沉淀物和废活性炭。粉尘、原料包装桶、原料包装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淀物和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处置。
有关部门意见:绩溪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17]121号)文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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