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人居环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绩溪县拟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同时按照新标准对高污染燃料予以再次界定,绩溪县环境保护区局代拟了《绩溪县主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2017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在2017年12月15日-20日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延长征求意见时间至2017年12月25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话方式请拨联系电话0563-8166939。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绩溪县环境保护局。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ixihbj@126.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
附件:《绩溪县主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2017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绩溪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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