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乾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绩溪“徽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4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绩溪“徽博园”项目
建设地点:绩溪县003乡道以南,锦屏路以北、霞间路以西、徽山大道以东地段
建设单位:安徽乾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亳州市中环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一、二期工程,项目一期已做环评,本次针对二期进行环评分析,项目二期占地面积为 56763.40m2,总建筑面积为164432.17m2,包括住宅、附属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景观工程等。
施工期:
1、大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严格落实《宣城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规定,采取堆场和运输车辆覆盖防尘布、洒水抑尘、道路硬化等措施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2、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优选低噪音设备,采取设置隔声屏障、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禁止夜间强噪音作业等措施避免噪音扰民。
4、固废:主要为建筑弃土和装饰废料,用作工程回填。
营运期
1、大气:项目废气主要有油烟、汽车尾气和垃圾恶臭。加强小区绿化,商住混合楼设置专用烟道,地下车库设置通风装置,垃圾日产日清,确保恶臭气体对环境无影响。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及加强车辆管理、绿化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相关部门意见:绩溪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16]26号)文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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