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县纪委监察委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4月8日,通过调取相关单位的监控,未发现清明节期间有公车私用行为。
希望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持续保持这种优良的作风,持续加大公务用车的管理,切实防止公车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中共绩溪县纪委 绩溪县监察委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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