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18年4月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8日(共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绩溪县环保局
2018年5月2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绩溪县塘塍石英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5万吨石英石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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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日 |
2 |
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钢质锻件的生产和汽车零部件的机械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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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8日 |
3 |
绩溪县水务局绩溪县练江扬溪段防洪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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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2日 |
4 |
安徽乾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绩溪“徽博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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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2日 |
5 |
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瀛洲镇巧川村污水处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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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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