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3号令)以及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关于开展农业机械牌证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皖农机监字[2011]9号)文件精神,将对以下农业机械在《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予以注销,对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公告作废,公告作废牌证及有关信息见附件。
附件:绩溪县第四批两年以上未年检的农业机械牌证和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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