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8161179
三、通讯地址:绩溪县华阳镇何川一号绩溪县环保局
绩溪县龙井复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特种玻璃纤维细纱项目(阶段性工程)配套建设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拟验收公示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年产3000吨特种玻璃纤维细纱项目(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年产2000吨玻璃纤维纱和10吨短玻璃纤维)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上庄镇工业开发区开发路9号
建设单位:绩溪县龙井复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安徽博信检测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措施(噪声、固体废物)落实情况
1、噪声污染防治方面
项目对噪声源采取了有效消声降噪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其中,项目产生的废浸润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中,后交由浸润剂生产厂家(江阴市双雄新材料有限公司)回收利用;项目产生的废玻璃纤维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集中放置于固废堆放场所,后外售给九江嘉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本项目基本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落实了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拟同意该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
三、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验收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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