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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钢制锻件的生产和汽车零部件的机械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18-07-31 14:49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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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4日,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绩溪县组织召开了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钢制锻件的生产和汽车零部件的机械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设计建设单位(温州市曙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安徽省皖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县环保局并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间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经工程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境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体例》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安徽省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霞间路1号

建设性质:技改

生产产品:钢制锻件(变速箱主传动毂总成、电磁阀体、分动箱齿轮环、变速箱零配件等)

建设规模:年产1200万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9月27日绩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绩经信[2017]58号文《关于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钢制锻件的生产和汽车零部件的机械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准予备案的通知》,同意项目备案。2018年4月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钢制锻件的生产和汽车零部件的机械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4月8日绩溪县环境保护局出具对该项目的审批意见,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建成试生产。与其联动的环境保护设施一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工程实际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1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约为1.1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钢制锻件的生产和汽车零部件的机械加工技术改造内容(年产1200万件包括1000万件的后续加工)及相关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贮运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一)2台抛丸机产生的抛丸粉尘由自带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变更为2套除尘器分别设置一根排气筒。

(二)淬火油烟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改为由一套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为稳定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外排,该项目生产废水的O段处理中添加活性炭作为载体。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磷化清洗废水、光饰废水、脱脂废水以及清洗废水,磷化清洗废水经车间预处理后再进入厂区新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光饰废水、脱脂废水以及清洗废水直接进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部分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混合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淬火工序产生的淬火油烟和抛丸工序产生的抛丸粉尘。淬火油烟经集气罩收集经一套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排放。企业设置两台抛丸机,抛丸粉尘通过每台抛丸机自带的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企业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及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边角料、次废品、磷化槽渣、污水站污泥(包括磷化污泥)、废机油、废乳化液、油雾净化器产生的废矿物油和生活垃圾。

边角料主要来源于原料加工工序,次废品来源于产品检验,外售给绩溪县晓玲废品收购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磷化槽渣、污水站污泥(包括磷化污泥)、废机油、废乳化液、油雾净化器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位于2#车间内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为20m2,其中磷化槽渣、污水站污泥(包括磷化污泥)、废乳化液委托芜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废矿物油、废机油全部回用于生产。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依据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钢制锻件的生产和汽车零部件的机械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磷化废水预处理设施出口总镍日均值分别为:第一天0.29mg/L、第二天0.30mg/L。

两日监测结果表明,企业磷化废水预处理设施出口中总镍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此外,验收监测期间企业污水处理站总排口中各污染物日均值分别为,第一天:悬浮物2mg/L、化学需氧量1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2.8mg/L、石油类0.14mg/L、动植物油0.36mg/L、氨氮8.27mg/L、总磷0.02mg/L、总锌0.076mg/L、总镍0.04mg/L、pH范围值6.71~6.89;第二天:悬浮物1mg/L、化学需氧量1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4mg/L、石油类0.12mg/L、动植物油0.05mg/L、氨氮7.53mg/L、总磷0.03mg/L、总锌0.076mg/L、总镍0.06mg/L、pH范围值6.93~7.13。

两日监测结果表明,企业污水处理站总排口中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氨氮、总磷、总锌、总镍日均值及pH范围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

(二)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第一天抛丸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小于20mg/m³,排放速率最大值小于0.0584kg/h。第二天抛丸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小于20mg/m³,排放速率最大值小于0.0609kg/h。

两日监测结果中抛丸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淬火油烟处理设施监测结果表明,淬火油烟处理设施出口第一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89mg/m³,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80kg/h。第二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15mg/m³,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899kg/h。

两日监测结果中淬火油烟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监控点最大浓度值分别为第一天:非甲烷总烃1.84mg/m3、颗粒物0.314mg/m3;第二天:非甲烷总烃1.34mg/m3、颗粒物0.259mg/m3。两日的监测结果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

(三)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第一天:厂界6个监测点位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6.5〜64.7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9.3〜54.8dB(A);第二天厂界6个监测点位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5.3〜64.5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9.1〜54.7dB(A)。两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钢制锻件的生产和汽车零部件的机械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程序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对各类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各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各类固体废物在收集、贮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管理。

 

                                                           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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