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县华威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t纳米纤维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9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年产500t纳米纤维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县生态工业园金川路3号
建设单位:绩溪县华威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租赁安徽中陆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一条年产500t纳米纤维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环保等相关设施。
1、大气:项目废气主要为聚丙烯挤压、熔喷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取活性炭+UV光解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通风,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气体排放浓度达标。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安徽中陆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0.32t/a)经收集后送绩溪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弃衬筒、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弃衬筒外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相关部门意见:绩溪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18]77号)文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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