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金马拍卖有限公司对绩溪县伏岭镇原胡家敬老院房产及所占土地使用权五年期经营权进行现场公开拍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房屋 结构 |
房屋 位置 |
建筑 面积(㎡) |
出租 年限 |
年租金起始价(万元/年)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1 |
绩溪县伏岭镇原胡家敬老院房产及所占土地使用权五年期经营权 |
砖混 |
绩溪县伏岭镇胡家村 |
约1600 |
5年 |
2 |
1 |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租。竞得后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房屋使用权的竞得人仅限于从事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相关行业;
2、竞得人可从事能促进乡村振兴的相关行业;
3、竞得人不得从事门窗加工、餐饮等易产生噪音、油烟、环境污染的行业。
三、竞租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凡对本公告出让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报名”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报名(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宣城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至8月27日(工作日)
3、报名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竞租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四、竞租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1万元。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17:00(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3、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户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绩溪县支行 |
账号:934008010002848895 |
4、有关要求:
(1)汇款方式:竞租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不成,保证金按规定退回竞租人原账户。
(2)汇款人:竞租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
五、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8月27日下午17:00止(工作日)。
2、看样联系人:伏岭镇人民政府 刘先生 13685639355
3、拍租联系人:朱先生13905631829 邓女士13856367798
六、确定竞得人方式:现场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拍租时间、地点:
1、拍租时间:2018年8月28日9:00时;
2、拍租地点: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及退还保证金:
1、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当场与我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交纳成交总价4%的佣金到拍卖公司账户。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年度成交价款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并与出让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前须向出让方缴纳2000元履约保证金。
2、竞得人凭出让方出具的《退还竞买保证金函》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和足额缴纳相应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
3、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九、特别说明:
1、本场拍租会的公告的数据由出让方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提供,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竞租人应事先对标的仔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2、竞租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名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的条款及要求,竞租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3、竞得人中标后不得转租,否则一经发现,取消承租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竞得人在合同履约期间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债权债务、安全责任、民事纠纷等一切法律责任,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设施。租赁期限内,竞得人须定期对房屋进行日常维修和管理,维修管理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竞得人负责经营的全部经费,享有财务自主权,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及主管部门对日常管理、财务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6、本轮承租期终止后的财产处置。承租期满后,出让人与承租人办理解除合同等相关手续。原承租人经新一轮竞价未取得继续承租权的,其投资的相关设施设备,如新的承租人不愿意有偿接受,原承租人须在新一轮竞价结束后1个月内自行处置完毕,出让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其投资的不可移动部分(装修装饰)资产无偿归出让方所有(合同到期视为成本摊销完毕)。原承租人在保证房屋及装饰装修完好(即无主观人为损坏)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向出让方腾空移交所有房屋。
安徽金马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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