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绩溪县小型工程项目交易操作规程的通知》(绩政办〔2018〕12号规定,县公管局通过发布征集公告,对我县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公路安全设施、电力工程、古建筑工程、文物保护、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等11类供应商库进行了公开征集,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经县公管局和行业监管部门审核,产生如下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 2018年9月7日------2018年9月12日。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小型项目备选供应商派公示的入库企业一览表中的委托代理人或法人携带身份证于9月13日下午2:30分 统一来我局开会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提出异议申请的要求:有关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征集结果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公管局提出。异议函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署明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反映的情况和内容应真实可靠,并提供相应证据。
保证金退还:各小型项目备选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我局将发函到县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统一退还投标保证金。
签订合同地点:锦屏路12号政务中心3楼
联系电话:0563-8153109
绩溪县公管局
2018年9月7日
附件: 1、2018年绩溪县小型项目供应商库入库企业一览表;
2、关于召开2018年小型工程项目供应商库约谈会的通知 ;
3、绩溪县小型工程项目供应商库入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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