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县安丰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行星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17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行星架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县生态工业园区徽源路5号
建设单位:绩溪县安丰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11378.46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项目投产后可达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行星架的生产规模。
施工期:
1、大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严格落实《宣城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规定,采取堆场和运输车辆覆盖防尘布、洒水抑尘、道路硬化等措施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2、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优选低噪音设备,采取设置隔声屏障、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禁止夜间强噪音作业等措施避免噪音扰民。
4、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由资质单位运送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营运期
1、废气:主要为抛丸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进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机油、废切削液和生活垃圾。废机油、废切削液作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边角料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相关部门意见:绩溪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18]40号)文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绩溪县环保局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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